安徽发布《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管理办法》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供应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和诚信考核管理。

       《办法》还规定,供应商的注册审查、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多点受理、授权审查”和“管用分离、互认共享”的原则。

       根据《办法》,供应商注册时,应将基本情况、相关资质、出资人和分支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等等基本信息登记入库。

  该《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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