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桥头胡中心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14GC060064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桥头胡中心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桥头胡中心小学内。建设规模:本次改造包括教学楼A、教学楼B及室外场地。招标控制价:258.972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4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教学楼室内楼地面、墙面、门窗、屋面、电气及排水,新建门卫及室外长廊。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6月19 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 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201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4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③除获奖项目经理外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④获奖项目经理须符合附表一的规定,且不得在县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
位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其配备的项目经理享受附表一规定中获得“宁波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项目经理的任职规定:
a、两年内(自发文之日起)获得“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或“宁波市建筑业骨干企业”或“宁海县建筑业骨干企业”称号的;
b、一年内(自发文之日起)获得“宁波市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先进企业”称号的。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19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4年7月11日9:00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4年6月19日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 、保证金金额:肆万元
5 、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11日8:00时前实际到账。
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桥头胡中心小学
办公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160388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叶欢欢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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