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教学楼工程监理(网上交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教学楼工程监理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浙发改函【2013】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拨款40%,自筹60%,招标人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教学楼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3801.26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30 %,计人民币 1140.378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 23347.31 ㎡,层数 层,最大跨度 m,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内;
2.4 计划工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加三个月监理服务期(若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监理费用均不另行增加)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
3.3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办理过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且统筹交纳过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3.7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1月17日 10时00分 至 2014年12月08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11日 0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3楼),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jhztb.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9-8318725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
联 系 人:徐晓康 联系电话:82173871
传 真: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义乌市义东路61号9楼
联 系 人:黄双 联系电话:15067082393
传 真: 邮政编码:
2014 年11 月 17 日
附件: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教学楼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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