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0837-GC09-A1
(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 [2014]15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公路全长11196.475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
2.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6 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2月30日-2015年8月30日
2.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近3年 (2011年-2013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4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 2 套);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2 套);
(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2 套);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2 套);
( 5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2 套);
( 6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2 套);
( 7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2 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套,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王振
联系电话:15134441997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超
电 话:0431-85832429
2014 年 11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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