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ZCG2015-002C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维修养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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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项目业主委托,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现将有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审批编号:LZCB(2014)第4457号
采购编号:LAZCG2015-002C
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维修养护部分)
预算控制价:¥597052.00元
项目业主:隆安县水利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内容:具体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采购文件。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隆安县城西路18号旧政府大院);四、截标、开标时间:2015年1月9日10时00分
五、开标地点: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以上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资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资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到隆安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最近1个月注册建造师本人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区外来桂施工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外地来邕施工企业须提供《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请项目经理(建造师)与业主单位联系勘察现场后报名)
2、请将行贿档案查询材料以word的格式发送至隆安县检察院行贿查询邮箱2927177614@qq.com(材料以原件为扫描件,不得弄虚作假),联系电话:13617815556(方女士)。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隆工0771-652983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石工0771-652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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