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库区梅花镇新屋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道县库区梅花镇新屋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道发改投[2014]73号文件批准建设,道发改许准字[2014]77号核准,招标人为道县移民开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道县库区梅花镇新屋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道县梅花镇新屋村;
2.3、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共二层、建筑面积626.62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约76万元。
2.4、资金来源:该村移民后扶项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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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期:120天(日历日);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的验收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道县库区梅花镇新屋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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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申请人资格等级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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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提供近六个月加盖社会保障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0、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2、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及质量;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中标后,项目部所有成员应按要求进入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并在报名前至招标人处签订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合同及要求投标人支付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和违约金,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事项
4.1、报名时间:2015年01月28日至2015年2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4.2、报名地点:道县小江口路审计局对面(金鑫小额贷款)二楼
4.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①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⑦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查询单、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单、⑨经盖章后的诚信协议书。(上述资料都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将疑问发送至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Email:595005248@qq.com),发送后请电话联系,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含预交规费)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3.5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整。
6.2、递交方式: 为防止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要求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6.3、 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地点及时间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地点:道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道县住建局三楼,道州北路666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道县移民开发局
地 址:道县濂溪北路
联 系 人:欧先生 、唐先生
电 话:15211608886、183746698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
驻永地址:道县审计局对面(金鑫小额贷款)二楼
联 系 人:顾女士
电话/传真:0746-5218553
附件 :  承诺书(格式)
诚 信 协 议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            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 永州 市建筑市场。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 克隆 ” )、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 、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5 、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6 、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7 、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 、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9 、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0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 负责 人及 其他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 持 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 其他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 并保证 常驻工地, 如 关键岗位人员 不到岗的情况达到30每人次及以上时,招标人有权 解除合约关系 ,并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并且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个月必须驻守工地20-25天以上,工程安全员、施工员、质 量 员一个月必须驻守工地25天以上。
1 1 、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招标人:(盖章) 投标人: (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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