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吨聚羟基烷酸酯(PHA)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绿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对年产60万吨聚羟基烷酸酯(PHA)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1包:拟在松原市松原港工贸集中区建设年产60万吨聚羟基烷酸酯(PHA)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分为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0万吨/年PHA生产线,预计投资35亿元。
2.2招标范围及用途:本次招标内容是对一期年产20万吨PHA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年产60万吨聚羟基烷酸酯(PHA)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符合技术上先进性、适应性、可行性,经济上合理性等要求,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方进行项目评审、文件报批、技术指导等工作。
2.3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聚羟基烷酸酯(PHA)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4建设地点:松原市松原港工贸集中区
2.5编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复,满足建设项目需要。
2.5编制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30日内提交报告。
2.6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限提交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取得行政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并具有评估咨询资格,近3年具有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编制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技术、经验等方面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23日至2017年6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419室)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004栋51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保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要递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912号矿区楼406室
联系人:楼俊
电话:0438-27090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419室
    联系人:刘照全
电话:0431-8890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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