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建厅公布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

     近日,省住建厅为认真贯彻《关于颁布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的通知》精神,满足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电子化辅助评标的需要,公布《江西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交换标准(3.3)》,并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一是凡我省建设工程领域电子化招投标活动使用的预算软件,在电子化招投标数据交换时,均必须遵循《3,3版标准》的规定,满足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
  二是各单位按《3,3版标准》编制完成数据交换软件后,应当通过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检测,未通过检测的数据交换软件,不得进入我省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三是数据交换软件的准确性由各软件单位负责,因数据交换软件出现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数据交换软件编制单位负责。
  四是本《3,3版标准》自2018年3月5日开始实施。


联系我们 | 投诉咨询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下载中心 | RSS订阅
主办单位:中国招投标管理协会
版权声明:本网站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建设部建材南楼 邮政编码:100081
Copy©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