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9月22日-10月6日)

  NO.1
  住建部: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NO.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印发北京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司法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进展和具体工作情况。
  NO.3
  湖南6部门联合整治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
  近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9月25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旨在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范围包括: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据介绍,此次整治主要针对违法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等21种违法行为。如,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等违法行为将被整治。按要求,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公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电子邮箱等渠道,对涉及本次整治内容的投诉举报进行重点核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计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信用记录,通过“信用湖南”网站公开。
  NO.4
  江苏:促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力精准脱贫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省扶贫办印发通知,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促进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力精准脱贫。江苏省财政厅要求全省各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优先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要求,确保支持政策取得实效。
  同时,江苏省财政厅还依托该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通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组织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销售该省12个重点帮扶县(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食堂、工会组织在经济原则下,通过网上商城优先采购。网络销售渠道实行“零收费”,除按商业原则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和运营服务费外,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不向预算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江苏省财政厅还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拿出务实举措,形成工作全力,确保预留比例、网上商城、统计报备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持。
  NO.5
  山东省财政多举措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省财政通过探索实践联合采购、批量集采、统采分签、部门集采、全省联动等新型采购模式,精准合并“同类项”,多维度共享采购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提升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率。
  一、探索实施联合采购。对多个采购人的相同采购需求,指导采购人横向联合,实现小规模同标的快速采购。比如,《山东省志》综合服务采购,各分志编撰出版任务由不同省直单位承担,但基础资料整理、审稿、调图、校对、设计、印制等须完全符合省志出版标准且高度统一,分别组织采购难以实现出版要求,省财政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指导7个分志编撰承担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仅较好实现了编撰出版的一致性,更将7个传统采购活动一次完成。
  二、大力推行批量集采。对不同采购人的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需求进行汇集,科学设计交易机制,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议价能力,实现大规模优惠采购。2019年,又对原有批量集采机制进行改造,缩短采购周期,允许直选产品,有效提升了采购速度。2014-2018年,累计通过9次采购活动完成653家省直预算单位和部分市的9.9亿元9个品目的采购任务。2019年以来,已经组织了4次采购活动,完成采购1.1亿元。
  三、积极实行统采分签。对行业系统内部采购相同标的的同类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采购,各具体采购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实现行业内或系统内多层级快速采购。比如,对全省部分统型要求高、规格标准统一的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搭建简便、快捷的全省消防部队采购平台,并对上架产品和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持续为全省各级消防部队提供专业、高效、规范、便捷的装备采购服务,目前,已累计完成5.8亿元采购任务。
  四、积极实施全省联动采购。对全省各级同类型差异化采购需求,由主管部门组织协议供货入围采购活动,确定具体产品、价格及服务等,并由中标成交厂商确定优质、充足的供货商队伍,各级采购单位共享使用该采购结果,分别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实现多预算级次差异化需求的集约化快捷采购。
  NO.6
  杭州:政府采购实现“一件事”全程网上办
  近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个政府采购电子化项目顺利完成,这标志着杭州市本级政府采购进入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时代。杭州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依托平台接入了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相关主体,集成了网上采购审批、网上制作采购文件、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抽专家、电子评标、网上合同备案、电子归档等网上办理功能,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实现了政府采购“一件事”全生命周期网上办理。相比传统政府采购交易,打破了采购工作空间、时间上的障碍,具有信息“共享化”、文件“无纸化”、环节“标准化”和全程“不见面”等优势,在大幅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同时,还加强了风险防控和监管力度。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首个电子化交易项目顺利完成,标志着杭州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依托信息技术发展,进入了“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崭新时代,真正实现了政府采购当事人“一次都不跑”。下一步,还将覆盖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15个区县(市)分中心,全市域范围内均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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