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节能指标超额完成

  2012年,山东省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山东省政府签订的6项建筑节能任务目标全部超额完成。
  一是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修订发布了山东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施工阶段达到98.4%,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竣工节能建筑4140万平方米。
  二是强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支持,下达中央资金7.41亿元、省配套奖励资金2亿元;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对2011年改造项目进行省级验收,共抽查项目144个;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107.22万平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二批26个项目、141万平方米的公建节能改造试点建设;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5万平方米。
  四是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立健全闭合式、全过程监管体系;争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再创佳绩,烟台、威海列入国家首批集中连片推广重点区;2市、6县(市)获批示范市、县,15个项目分别入选科研产业化、光电示范项目,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首位。
  五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出台《关于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编制发布《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评审了四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40个项目获绿色建筑标识。
  六是不断深化墙材革新工作。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已提前实现“禁实”,并扩展到大多数建制镇城市规划区;50多个市、县已淘汰含黏土的制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利废的新型墙材,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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