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在高效采购基础上严抓质量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日前,山东省2014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出炉,该省将在巩固“抓绩效”成果的基础上,严抓采购质量,具体涉及11个方面、38项工作。
      绩效和质量是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过程中的两大难题,山东省财政部门广泛调研、完善制度、攻坚克难、大胆创新。2013年是山东省政府采购的绩效年,该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针对政府采购绩效的调研,开启了提绩效、提质量的大幕,并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提高政府采购绩效。从结果看,2013年山东省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410.5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1.1%,全省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突破160亿元,其中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超过92%。在去年提绩效的基础上,今年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决定围绕“抓质量”这一主线开展。
      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014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思路是:以提升政府采购质量效率、提高社会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理念,严格遵循市场规则,着力创新制度机制,建立激励与惩戒体系。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该省将从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创新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优化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完善评审专家管理体制、建立不良行为记录体系、做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作用、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推进相关改革进程和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从而实现采购质量的提升。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让政府采购工作在提高质量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该省今年将从对政府采购工作影响较大的9项制度入手。其中包括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对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等进行制定修改。
      此外,创新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也是山东省政府采购推动项目优质高效的一项重要工作。该省将在去年探索全省联动协议供货的基础上,继续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扩大定点采购范围,并着手探索“一采多用”“一采多年”的采购模式。同时,探索试行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研究建立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制度,继续修订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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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2014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研究修订《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二)研究修订《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办法》;(三)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四)研究修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五)研究修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六)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保证金管理制度》;(七)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八)建立政府采购询证制度;(九)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逐步形成政府采购指标体系。
      二、努力创新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十)大力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十一)逐步扩大定点采购范围;(十二)探索“一采多用”、“一采多年”的采购模式;(十三)探索试行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十四)研究建立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制度;(十五)继续修订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管理程序
      (十六)研究建立政府采购的预采购制度;(十七)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规范。
      四、着力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
      (十八)加强审核管理,严把代理机构准入关;(十九)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二十)严肃年度考核纪律,促进代理机构规范执业;(二十一)逐步建立社会代理机构执业评价制度。
      五、不断完善评审专家管理体制
      (二十二)在扩充专家专业分类和数量的基础上,狠抓专家质量的提升;(二十三)推广语音抽取告知系统,科学使用评审专家;(二十四)开展评审专家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二十五)探索实行评审专家级次化管理,实现按需抽取和以级取酬机制。
      六、尽快建立不良行为记录体系
      (二十六)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应用制度。
      七、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作用
      (二十七)继续推行政府采购投标、履约信用担保等制度;(二十八)扎实做好GPA研究工作。
     八、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
      (二十九)研究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方案》;(三十)建立政府采购全流程操控平台;(三十一)研究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
      九、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三十二)拓宽信息宣传范围,加大重点媒体和内容的宣传;(三十三)加强对市县信息宣传工作的督导考核。
      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进程
     (三十四)积极推动成立政府采购协会;(三十五)深入研究做好统一规范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队伍建设
      (三十六)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三十七)加强业务学习和考察调研;(三十八)加强思想政治和廉洁从政教育。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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