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中标供应商质疑第二次招标出局

      深圳晚报讯(记者 马琳洁)近日,南山区环卫总站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结果公布,在第一次招标中入选的两家供应商在第二次招标中名落孙山,引起了部分供应商的疑问。29日下午,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就供应商提出的部分问题作出回应,并表示欢迎监督一定做到有问必答,目前正在准备答复中。
      第一次招标为何废标?
      “第一次招标怎么就废标了呢?”带着疑问昨天记者来到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道出原委:2013年11月8日,“南山区环境卫生管理总站南山区道路、绿地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编号nscg2013029196)项目在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公开招标,该项目分为11个标段招标,有11家公司中标,中标结果公示后收到投标供应商的质疑投诉。经调查,发现在该项目评审中,评委会专家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评审“拟投入机扫车或洗扫车情况”、“拟投入洒水车情况”、“环卫车辆专用停放场地”、“合同交接过渡期的服务承诺”及“办公场所情况”等评分项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造成评分结果有误,影响采购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南山区财政局认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于2014年2月17日发布公告,声明该项目中标通知书作废,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落选供应商质疑招标结果
      南山区市政道路保洁业务招标第二次开标,在第一次招标中入选的两家供应商在第二次招标中名落孙山。“我们不清楚怎么打分的,到底输在哪里?既然文件已经公布评分标准,为何不公布分数排名?”在第一次中标的一家保洁公司负责人认为招投标结果缺乏必要的公开透明。同时,该公司向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提出了,关于《南山区环卫总站2014年度南山区南山、南头、粤海、西丽、桃源街道、南海大道市政道路、绿地清扫保洁服务》中标结果质疑函。
      针对质疑,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做出回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评标结果分数不属于应当公开的内容,因此该中心才未在结果公告中公布评标结果分数,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可以对评标结果及分数进行查阅及监督。
      同时,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表示,对采购单位的质疑一定做到有问必答,但要给一定的答复时间。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表示,4月28日收到两家公司的书面质疑,目前正在准备答复中,如有市民或媒体对招标内容有任何质疑,欢迎来函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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