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招投标监管“正能量”

      “治理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活动、“科学管理年”活动、“强化四个意识、提升四种能力”活动、“四讲四比”活动以及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招标办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大局及未来招投标改革发展趋势,紧贴行业实际,不断创新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加强内部管理,切实简化招投标监管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促进了该市招投标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受到了招投标各方主体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精简优化招投标监管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精简优化招投标监管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结合本地实际,本着“效率第一、服务优先”的原则,日照市招标办对招投标监管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将办理业务时限尽量压缩,合并办理,极大地促进了日照市招投标监管工作效率的提高。
      一是推行“一表通”审批制度,在项目备案环节精简备案资料。招标人只需提交项目立项批文或备案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图纸)、清欠证明等资料,即可进入招标程序。
      二是进一步增强窗口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和服务承诺,主动、超前服务。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服务公开透明。日照市招标办将业务办理全程置于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以行政效能的提升促进招投标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招标失败典型案例分析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加强对招投标各方主体的管理、不断创新教育监管方式,今年以来,日照市招标办本着“剖析原因、总结经验、促进发展”的原则,创造性地建立了招标失败典型案例分析制度,从根源上深刻剖析招标失败出现的原因,探索有效防范招标失败、降低招标失败率的相关措施,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收到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通过对多起招标失败典型案例的分析,他们发现,招标活动的失败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也造成了招投标成本、社会资源严重浪费等问题。对此,日照市招标办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加强管理,进一步细化《日照市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计分标准》,在实现“提高行政监管效能、降低企业办公成本、弥补传统管理缺陷”总体目标的基础上,有效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该市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
招投标监管制度日趋健全规范
      一方面,日照市招标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评标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日照市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招标评标公平、公正,倡导鼓励建筑企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今年以来,日照市招标办在广泛征求各方主体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印发了《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规定(试行)》。该《规定》根据征求的意见,完善修订了商务评分为75分,增加了“中国安装之星”奖项,企业业绩分按照7个专业实行分别计算,招标投标时按照对应的资质使用业绩分。增加了企业业绩依据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分别计算,招投标时按照专业类别使用业绩分等相关规定。
      另一方面,日照市招标办制定印发《日照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指导意见》。为规范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活动评标劳务费的发放、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维护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合法权益、规范评标费用的支付、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监管水平,今年以来,日照市招标办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日照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指导意见》。该《意见》对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的发放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殊项目的评标劳务费数额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健全完善评标专家日常考评机制一是推行评标专家“一标一评”制度。每次评标,由现场监管人员根据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表现和评标工作纪律,对其评标能力、评标表现、廉洁公正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对经考核认定有失公正的评标专家,记不良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将结果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二是实行年度综合考核制度。根据日常考评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包括评标专家身体健康状况、年龄及岗位变化情况,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等进行总体考核。对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专家,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清理意见。今年以来,共有2名评标专家因评标工作违规被山东省招标办做出停止1年评标资格的处罚。
创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机制
      首先,组织开展招标代理行业专项检查活动。在统一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年度信用登记的基础上,重点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办公现场、规章制度建设、从业人员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规避检查、在检查中弄虚作假、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对招标代理机构无视存在的问题、整改不积极或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其次,继续深化巩固“双争双评双满意”活动成效。在近两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日照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争双评双满意”活动,积极引导全市广大招标代理机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的良好从业道德习惯。
      再其次,突出对日常开评标现场的管理。本着“服务优、技术强、效率高”的原则,创新监管举措,突出开评标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保证开评标工作质量。
      最后,定期组织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知识测试活动。凡在日照市执业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全部列入业务知识测试范围,测试成绩将作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执业上岗的重要依据,并将考试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布,测试不合格代理从业人员须待岗学习,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的有关业务工作。(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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