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招投标中心服务项目下真功、出狠招、见实效

      盱眙县招投标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原则,以“注重日常服务、完善电子化系统、健全监管体系”为工作目标,努力打造执行快速、管理到位、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今年以来,累计招投标项目286次,交易额12.09亿元,节约资金1.28亿元,资金节约率10.5%。
      注重日常服务,促进交易服务长效建设
      今年以来,招投标中心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做到“主动办、现在办、马上办”,面向社会公开作出“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办结、公开收费标准”等服务承诺。
      突出服务群众,做到“一次性告知”。窗口业务办理更加规范,工程、政府采购、药品药械业务制定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受理承诺单。凡进入大厅办理的事项,必须做到一次性办结,中心平均每天受理业务达70余件,很多到中心办事的群众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如今到中心办事,方便快捷多了。”
      突出服务企业,做到“保姆式”服务。坚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做到“一类中心二类收费”。积极开展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活动,对2014年排列出的10个重点工程实施全程“保姆式”服务,安排各科室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民生工程项目,及时提供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围绕政府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工程推进和开展,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与协调,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扎实推进项目的进场交易和招投标顺利完成。
     突出效率优先,创新招标方式服务。中心今年出台《盱眙县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签人实施办法》,对100万元以下项目采取在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此法大大缩短招标时限和节约投标成本,同时有效防止交易过程中产生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完善电子化系统,创新模式服务提质
      招投标中心运用电子化系统提高服务质效,依托省招投标监管5.0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和评委语音通知系统等系统提高招投标效率,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实现了全程无纸、全程共享、全程受控、全程安全。
      强化网上审批。实施工程网上审批制度,建立审批数据交换平台,通过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增加网上审批事项,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为招投标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变“现场报名”为“网上报名”,减少报名路程往返,最大限度减少前置环节,切实让招标、投标单位一看就知、一问便明、一查便懂、一办就成,不跑冤枉路。
      强化联审联办。积极为招标单位践行101%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帮助招标单位及时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将重大紧急项目的网上公告信息发布、报名登记、收取保证金、招标备案等招标前置程序与招标信息发布实行“平行作业”,通过“平行作业”为重大项目在招标阶段赢得宝贵时间。
      健全监管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
      通过定期联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县域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巡查,强化“记账式”管理,加强评委管理、代理机构监管等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切实做到对招标单位负责。
      执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建立合理的专家库,按照省聘评委申报要求,主动出击,加强宣传,努力挖掘稀缺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一标一考评”方式,对评委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作出评价与考核,及时淘汰一批跟不上的专家。强化评委职业道德,以县纪委印发的《警醒―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制度汇编》为宣传契机,帮助评标专家充分认识公正评标的重要性与评“人情标”的危害性;采取培训方式,邀请县内资深法律专家对全县所有评委进行廉政专题培训,用发生在本地的实实在在案件给各位专家评委敲响警钟,起到了警示作用。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设与引导。鼓励招标代理机构增强技术力量,突出自身特色,在优势领域和疑难项目上,为业主单位提供更精准的专业服务,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坚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对违规操作,服务不好,信誉不良的机构坚决予以公示、清除。重点把关每个项目的《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按流程分环节对其代理的项目全面客观评价。
      创新建立“七位一体”监管模式。按照“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共抓落实”的原则,2014年盱眙县招投标中心联合县监察、住建、检察、税务、工商、法院共七方,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贿、违约、偷税漏税等不诚信行为,7家单位定期召开汇报会,形成信息共享,一旦企业有不诚信行为,其信息在各成员单位网站公示,由于建立更加完善的企业信息库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切实打出了强有力的组合拳。在“七位一体”监管下,今年3月份公开查处一起政府公有资金投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住建局业务科室经办人李某某等相关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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