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土建类培训考核合格证可作为企业招投标安全检查依据

      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记者孙娟报道:7月2日,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将实施严格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合格证可作为企业参加招投标安全检查的依据之一。
      日前,江西省住建厅出台了《江西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业标准》),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升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实施《职业标准》的岗位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
      记者获悉,《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由省住建厅人教部门统一管理、组织监督指导,委托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负责具体考核评价,采取集中考试,考培分离方式,做到培训场所、考试场所分离,实行全省统考,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透明、规范。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江西省住建厅还将规范考试取证工作,已持有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人员,通过参加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合格后换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未取证人员按照《职业标准》要求,参加全省统考,成绩合格后,颁发全国统一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江西省住建领域将建立现场专业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无障碍网上查询,解决专业人员跨省作业问题,为建筑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具有土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具有土建类专业中职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四年以上。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关岗位的考试。考试合格,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仅限于本人岗位任职期间使用,可作为企业参加招投标、安全检查等依据之一。

联系我们 | 投诉咨询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下载中心 | RSS订阅
主办单位:中国招投标管理协会
版权声明:本网站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建设部建材南楼 邮政编码:100081
Copy©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