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标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江山市审计局在工程审计中发现,近年来在各级机关部门的有力监管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标活动已基本做到公开、透明,但招投标的评标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部分项目评标方法的选用不合理。如许多业主注重投标价格,忽略了工程的本身特点,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结果造成中标单位技术和综合实力并不能很好的满足工程需求。
    二是评标时间过短,一般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专家对投标书评审时间不足二个小时,评标委员会很难对各投标文件作出全面评审。
    三是部分评标专家业务不专、职业素养不高、评标经验不足,同时存在评标专家过少,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现象。
    四是评标监管缺乏标后对评标报告的合理评估工作。
    为此,审计建议:一是完善招标文件的审查机制,审查机构在审查招标文件时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对评标方法是否合适,评标标准是否合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并记录审查备案表中;二是适当延长专家评审时间,对中、小型复杂程度低的工程,保证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不少于三至四小时,而对大型复杂工程,其评审时间不少于六至八小时;三是健全完善专家的入库审查、考核培训、动态监管和抽查监督等管理制度,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各地区评标资源共享和异地远程评标,解决一些地区特殊专业评标专家稀缺现象;四要加大政府监督力度,通过对招标文件审查效果的抽查、评标过程的现场监督、评标报告的后评估,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保证评标质量。 





    来源:江山市审计局   作者:沈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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