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工程招标投标经过近30年的实践,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招标投标市场不断扩大。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
 
       《招标投标法》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规定了必须招标的制度、招标公告发布的制度、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行政监督制度、招标代理制度以及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两种招标方式,同时也规定了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但该法相对原则,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的基本程序缺少必要的操作性。
 
        为了满足招标投标程序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有一个比较详细的操作规则,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完善了招标投标配套法律制度,给招标投标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实现招标投标交易由分散化向集中化发展趋势 
 
        目前,各省都在充分运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给出的改革预留空间,以优先整合分散的招标投标市场为主线,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作、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工作原则,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平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督”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分期将省直各部门各自监管、分散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医用药品器械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集中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场集中交易。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将招标投标的操作环节从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离出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以实现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总体目标。
 
        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1000多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形市场,近一半省建立了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形市场。
二、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实现行政监督由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发展趋势 
 
        为了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条例》允许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模式,成立专业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并赋予其新的管理职能,建立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四位一体”市场监管机制。招投标的管理有逐步从正常的市场行为向行政化行为发展的趋向。

三、建立电子招标制度实现招标投标信息一体化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七个部门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规范》,统一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和系统建设运营的技术标准,通过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标投标信息一体化趋势。
 
电子招标投标不仅是交易技术和介质的改变,而且将从运行技术上给招标投标行业带来深刻影响。   
 
         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招标投标将成为招投标领域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

四、建立招标投标标准体系实现法律政策与行业标准的一体化趋势 
 
        2007年以来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建设形成完整的招标投标标准体系实现法律政策与行业标准的一体化趋势。    
 
五、建立完善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现招标采购职业化趋势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各类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是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部门。有关招标职业资格申请条件、考试科目、标准与办法、从业注册登记与考核、继续教育、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已经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如何申请转换为招标采购职业资格证书等,将由上述两个部门依据《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实施和管理办法,2014年将加快推进招标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向职业资格制度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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