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一是严格审查招标人资格。重点把握招标人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包括资金是否到位,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以及招标人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防止规避招标及违规招标行为发生。二是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对招标人提交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等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招标人设置限制性或排斥性条款,以维护投标人的利益。三是实行阳光操作。要求招标人公开报名条件和时间,公开评标办法,公开评标最高限价,推行电子招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干扰。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网上公示,接受投标人和社会监督。四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扩充评标专家数量,提高质量,增加评标专家种类。实行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对表现良好的专家进行表彰,对评标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的专家通报批评、暂停评标直至清除专家队伍。五是实行承发包约谈制度。建立约谈档案,加强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维护市场秩序。六是着力解决围标串标。在实行阳光操作的同时,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采取资格后审,实行《投标企业承诺书》制度,及时对违反承诺的企业进行处罚,最大限度的减少围标串标行为。




       来源: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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