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政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刚刚过去的7月,陕西省在10个月酝酿之后,出台《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首先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开这项工作,涉及五大领域的50多类型项目将逐渐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探索三年前已展开探索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一提法在我省并不新鲜。事实上,涉及助残、养老等多个领域的相关探索早在3年前已在陕西展开。2011年,记者在西安市莲湖区走访时就发现,为了让残疾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该区残联与某家政服务公司达成合作,成立“莲湖区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中心”,通过政府买单、补贴服务的形式,培训专业的护理员,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无偿服务。
  在养老领域,作为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西安在这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的更为普遍深入。几年前,碑林区就开始在全区实施“夕阳关爱工程”和“三无老人基础保障行动”,重点针对困难家庭的独居老人和“三无”老人,由政府掏钱,为老人购买卫生保洁、洗衣做饭等生活照料服务。这项工作延续至今,购买服务的领域在不断拓宽。
  统计显示,到去年底,西安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大约125万人,占到总人口的14.43%。其中,老年家庭的一半以上是空巢家庭。应对急速老龄化所带来的需求飙升,政府出资购买养老服务模式在西安市逐步推开。除碑林区外,莲湖、未央等城区相关试点工作也在持续推进。
  政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结合省情,《意见》明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为了确保购买服务质量,要求严禁转包行为,杜绝违法分包。
  今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能的服务项目外,我省五大领域的50多类型项目将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中介技术服务事项、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实施3A以上社会组织优先承接
  如何落实成了关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承担着省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年检、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等工作。记者了解得知,各地基本以获得等级评估3A以上的社会组织为优先,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目前,我省对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评估工作将主要由省民政部门牵头,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来完成。在全省已有的2万多家社会组织中,达到3A以上等级评估的约有七八十家。从全国来看,这一数字,相对于走在前列的广东已完成80%-90%评估工作的成绩,仍有不小差距。
  借鉴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资金
  广东省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由省财政设立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对成立3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公益服务类、行业协会类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年投入资金约1亿元,支持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品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支持。
  尽管深圳社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差别,但常年关注基层服务和社区服务的社工机构,拿到政府采购项目的几率也比较大。其中,做得比较好的社工机构,一年从政府获得的采购资金,大约在1000万元左右。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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