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明确

       记者庞东梅报道 为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行为,促进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健康发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2015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相关问题。

  《规则》明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以下简称“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方式招标,招标标的为利率,边际中标利率为当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利率。投标标位最小变动幅度为0.01%,可不连续投标;每家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以下简称“参与银行”)每一标位最小投标限额为0.1亿元,投标额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每家参与银行投标额不得超过当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标额的20%。

  中标原则为全场投标总额小于或等于当期招标额时全额募入;全场投标总额大于当期招标额时,按照高利率优先的原则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当边际中标标位上的投标额大于剩余招标额时,以每家参与银行在该标位投标额为权重进行分配,取整至0.1亿元,尾

  数按投标时间优先原则分配。

  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不设基本存款额,当期存款额全部为竞争性招标量。各期中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招投标利率下限为招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和单位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庞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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