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更好地在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今年三季度,上海市财政局政采处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建管处、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办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于近日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部分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及工程项目供应商代表参加会议。
    统计数据表明,上海市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主要采用合同分包方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比例达到国家统一规定,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下一步,政采处将充分依托行业管理,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疏通政策落实堵点难点,总结推广实践经验,持续推动扶持政策加力提效。
 
      招标项目的处理情况通报
 
 
    1、为加大对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通报6起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案例涉及的行为包括收受财物好处帮助中标、对同类情形评分畸高畸低、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的言论等。至9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开征集广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将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等10种行为明确列入违法违规范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存在问题招标项目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总体情况看,大体上分为3类主要问题,一是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设置条件方面存在“量体裁衣”或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二是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或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齐,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高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问题;三是评标专家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评标专家职责,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或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对56个存在问题招标项目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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