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招标采购现状及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制定了学校自行招标限额,将招标作为一种主要的采购方式,本文将高校采购需求划分为常规品项、瓶颈品项与杠杆品项三类,基于每种品项的不同特点,提出高校采购与招标制度的建设思路。
       一、高校招标采购现状及存在问题
       自行招标限额是指在国家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高校自行划定一个招标限额,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这一限额的采购项目,要执行学校自行招标程序。通过调研考察,目前我国高校针对不同的采购项目,划定的自行招标限额一般在10万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例如中山大学货物与工程的自行招标限额平均为10万元;西北工业大学货物为20万元,工程为60万元;哈尔滨工业大学货物为20万元,工程为30万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与货物均为10万元等。
       各高校对于自行招标限额以上的采购品项,普遍做法是首先进行标准程序的招标或者竞价形式的招标,如招标失败再考虑采用其他方式采购。基于高校采购需求的多样性和零散性,本就难以形成集中招标的规模优势,而这种“一刀切”划定招标限额的采购方式,在实践中往往不适用,有时候甚至会增加采购成本,延长采购周期,给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虽然部分高校在制定采购与招标制度的时候,依旧《政府采购法》考虑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以及询价等三种非招标采购方式,但是出于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各高校往往为这三种采购方式设定了非常繁琐的程序和严格的条件。采购申请人往往是教学科研领域的工作者,其主要工作是教学科研,但是为了采购一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要耗时耗力,跑程序、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额外工作量。
       二、高校采购品项分类及特征分析
       (一)常规品项
       高校采购的常规品项主要是一些标准的设备或服务,这类品项供应商较多,容易获得,年度支出水平占学校总采购额比例较低。例如高校基本办公用的打印纸、笔以及一些会议服务等各类日常办公支出,使用具有灵活、随意和不确定性,如果花费大量人力成本去组织招标的意义不大,因为这些品项往往都是一些价格比较固定的标准件,招标往往不能压低成本。对于这类品项高校应该力争使花费在这些品项上的采购精力最小化。
       (二)瓶颈品项
       高校采购的瓶颈品项主要是一些比较重要的教学科研专用设备,这类品项属于非标准件,供应商较少,而由于高校学科设置的多样性,例如生物、化学及物理等不同科研领域的专家教授用的设备很难相同,这类品项的采购只能零散的采购以满足不同专家教授的需求,很难找到一个供应商能够生产高校内部各类专用设备,这就决定了针对某一种专用设备的采购量和采购额不管是相对于高校的全年采购额还是供应商的全年营业额都比较低甚至可以忽略,因此供应商的积极性较低。然而这类品项相对于高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运行又比较重要,如果不能按时采购,可能就会导致某一领域的科研工作暂停或者延误。
       如果高校为瓶颈类品项设定比较严格的招标程序,由于采购量小额少,而且大多数是“一锤子买卖”,供应商积极性较低,花费大量的精力沟通需求,制作投标文件等,如果没有中标,供应商的机会成本过大。于是在实践中就出现了采购申请人先向某一供应商承诺给予中标,然后再由该供应商找两家陪标的单位,这样才勉强凑足招标所强制要求的三个投标人,这样招标出来的价格往往高于直接采购的价格。所以采用招标的方式采购这类品项,一是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公平性没有体现出来;二是往往也没有降低采购成本;三是还可能由于招标程序的复杂性给专家教授的正常教学科研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杠杆品项
       高校采购的杠杆品项主要是一些标准的设备或者服务,这类品项年度支出水平较高,供应商较多,高校内部比较典型的就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因为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加大,各高校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屋修缮等工程投入越来越大,特别是部属高校每年的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少则几个亿,多则几十亿,而市场上建筑商非常多,服务较容易获得。这类品项具有高价值、低风险的特性,对于这类采购品项高校的主要关注点应该是成本和服务,即选择的供应商必须是优质优价的,因此采用招标的方式采购这类品项是比较合适的。当然也有一些专业的工程,例如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实验室改造工程,可能需要划归到瓶颈品项中,但是对于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施工工艺和方法都是通用的。另外一些常用的需要大批量采购的办公设备和家具,例如电脑、办公桌椅、教学课桌等都可以归入杠杆品项。
       三、高校招标采购制度政策建议
       高校制定采购与招标制度,应该建立在对全校历年采购需求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历年采购需求的分析,将全校范围内的采购品项合理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采购品项制定合理的采购政策。
       高校制定采购与招标制度的政策建议如下:常规品项应该授权给最终用户(各院系、部处)自行采购;瓶颈品项应该通过询价确定初选供应商,然后邀请入围供应商谈判,同时应该为这类品项提供付款、报价等方面的便利性,以吸引供应商,作为价格和服务谈判的筹码;杠杆品项应该设定严格的招标采购程序,以促进竞争,确保优质优价的采购此类品项。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作者:赵  春    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 投诉咨询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下载中心 | RSS订阅
主办单位:中国招投标管理协会
版权声明:本网站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建设部建材南楼 邮政编码:100081
Copy©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