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材料价格控制

       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重在设计阶段。但目前很多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却往往偏重于建设实施阶段。究其原因,主要不外乎投资的多元化、项目的大众化、技术含量不高等,尤其是一些开发项目(其中比重较大的是住宅工程)。理论上,开发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着眼于建设期;事实上,实践中更为常见的却是工程已经进行了许多或者已经完工后,开发商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去审核控制那些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
       对于项目管理者来说,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在建设期,其中的重点又是对材料价格的管理。下面笔者就结合实际案例,简单谈谈建设期材料价格的审核控制。

       一、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的审核控制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的材料费通常占工程造价比重比较大,大约在60%至70%。可以说,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控制,是合理确定造价的关键点,投资者对此往往也都非常重视。如何实施审核控制呢?应视具体项目不同而异。由于建设项目是通过招标投标交易、邀约的办法选择承包企业,进而和承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落实承诺。因此,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如对材料价格如何审核控制要有明确的原则以及具体实施的细则。还要注意的是,这些原则、细则建立的基础。因为工程造价从计价模式上来分的话,有定额计价、清单计价;从合同形式模式上来分的话,有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不同的计价模式和不同的合同形式决定了材料价格审核控制也是有区别的。但有一点需要明确,即不论是计价模式,还是合同形式,其核心问题都是工程造价,这个造价必然有其成立的条件,条件若发生变化,结果也必然随之变化。因此,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审核控制原则及实施细则的时候,一定要紧密结合条件,否则在实施过程中就很容易会出现矛盾或有失公平的情况。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经济类案件较多,其原因多为合同条款不严密、材料差价调整操作性不强、差价取费交代不清、暂估价与综合单价区别界定不准等。如遇到司法诉讼,对双方都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对材料价格的审核控制通常都是通过邀约承诺,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是咨询单位对价格审核、控制执行的依据。
       市场经济中,材料价格的变化是客观存在的,要准确预测往往有一定的难度。变化的原因是人人皆知的供求关系所致。但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事前也往往很难预知。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状况而言,如果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价格风险让任何一方承担,笔者认为都是与国情不符的。此时,实事求是应成为双方解决问题、化解风险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基于此,对于价格变化,招标文件里应有预测、预控等相关规定,但必须明确材料价格应以投标价格为基础。规定在一定的变化幅度内,一般考虑±5% 以内,双方可自担风险,不做调整。超过预控幅度,一般在±5% 以外,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调整办法和调整的材料品种。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可依据进度计划、招标文件的调整办法和可调材料品种,由咨询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据此进行审核和调整。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即可调材料的消耗量、进场量、进度计划相互关联的合理确认,可调材料价格应为当地管理部门信息价或双方确认价。咨询单位一定要做到调整有据可依、不留疑点,经得住再审核。
       不在调整范围内的其他材料,也应做到合理调控。可以依照可调材料的调整幅度,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给予合理考虑,也可以将其作为双方自担风险,不进行调整。

       二、相关案例
       建设工程涉及的材料品种繁多,审核控制只能是合同约定的可调价材料或暂估价材料,即材料价值高,价格变化频率也高,主要是结构工程主材、建筑工程主材、安装工程管材与设备等。
       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控制,要具备相关的知识。比如材料品牌产地与价格的关系,厂家、销售商与价格的关系,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与价格的关系,采购数量与价格的关系,付款方式与价格的关系等。这些基本知识,审核控制人员都应有所了解,这是做好材料价格审核控制的基础和保证。
       作为造价咨询企业的专业人员,不但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在积累的基础上对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对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比较研究,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平衡对照。总之,只要对材料价格提出审核意见,必须有据可依,不可主观判断。
       现以案例做简要说明:
       1.地面石材,600×400×30光白麻花岗岩的价格,从有关信息得知:产地福建约90元/m2,而产地山东约140元/m2。对非专业人员来说,往往很难分清其中的差异。此时,审核人员应依据工程性质、使用要求、资金情况,以及自身日常积累的地面石材品牌、产地价格资料,提供给建设单位选用后再做具体谈判,以实现对价格控制的目的。
       2.依据市场行情和有关价格资料分解得知,同品种材料,销售商和厂家的价格差可达20%上下。审核人员首先要知晓材料来源地,了解销售商、厂家有关信息,在建设单位选中审核人提供的材料后,再进一步谈判落实购买价,实现对造价的有效控制。
       3.材料采购数量与价格密切相关,不论是厂家还是销售商,均有薄利多销之理念,尤其是当材料存量大时更是如此。从有关信息获知,有的品牌地砖超过5000元/m2,价格可打七折。这提醒审核人员,在提供材料价格的同时,数量要素不可小视。

       三、材料价格的积累、整理、分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在市场中,材料价格的变化是绝对的,变化的特点是时间函数。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材料价格的变化应多了解、多观察、多思考、多总结,以便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对于主要材料的价格,巧用时间做积累、整理、分析,是值得提倡的,这是了解市场行情的较好途径,也是提高材料价格审核、控制工作效率的好路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在工作中积极践行,以适应市场经济和自身工作的需要。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对专业人员而言,就是要在掌握相关计价规则的基础上,有工程量计价的基本功,掌握价格的动态要素,又清楚工程造价各项取费。只有这样的造价专业人员,才能够很好地完成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主要材料价格的审核与控制 。


       源自:《招标采购管理》   作者:尹春信   闫继光 (作者单位: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局30号令)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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