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城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平乐县城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评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乐县城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ZHGX(GL)-2013-021
三、发布采购公告的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09时30分
五、评标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漓江路26号国展购物公园1号楼606室)
六、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5日
七、中标推荐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
中标报价:880000元            中标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项目负责人:苏秀银                       证书编号:205030011201200044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815000元            中标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项目负责人:周元飞                        证书编号:9526216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960000元            中标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项目负责人:白国璐                      证书编号:0310336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桂林市漓江路26号国展购物公园1号楼606室)提出质疑。如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3-5845776        传真:0773-5845776            联系人:高翔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桂林顶寅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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