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卫生监督所综合楼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人): 新丰县卫生监督所
2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 县政府会议纪要【 2013 】 42 号、新发改字【 2011 】 66 号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
4 、招 标 项目 名 称: 新丰县卫生监督所综合楼改造工程
5 、招 标 项 目 内容: 图纸(清单)范围内的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6 、招 标 项 目 规模: 建筑面积 1369.65 平方米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投资资金
8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丰城街道东风路 2 号
9 、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10 、招标项目预计投资: 约人民币 1089257.99 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 “ 新丰县卫生监督所 ”,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 A4 纸格式的介绍信需粘贴在 A4 纸上递交)。
2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韶关地区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已在新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且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同时必须已在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且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 [2012]24号)。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 建筑工程 ” 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文,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 建筑工程 ” 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 、 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
准时 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 准时 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 (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注: “ 申报资料封面 ” 和 “ 资格审查申请函 ” 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1 )、封面;
( 2 )、目录;
( 3 )、符合性文件的编制、排列:
( 3.1 )、符合性文件必须按本公告 “ 附件四:资格预审评审表 ” 中的 “ 一、符合性文件审查 ” 所写明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制、排列。
( 3.2 )、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及其 “ 授权委托书 ” (若有)原件放置于正本内,其余证书、证明材料均可放置复印件。
( 4 )、企业实绩证明文件编制、排列:
( 4.1 )、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必须按本公告 “ 附件四:资格预审评审表 ” 中的 “ 二、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 所写明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制、排列。
以上资料须以 A4 纸制作、装订成册、并在 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从本县评标专家中抽取 3 名专家组成 5 人的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5 、特别说明:
( 1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中所有证书、材料在资格预审评审会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 中所要求的证书、证明等,资格预审评审会时若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则其相应部分不计分。
( 2 )、申请人提交的 “ 企业实绩证明和项目经理业绩文件审查 ” 中所要求的所有获奖证书均以发证时间为准;同类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签证时间为准,签证时间不一致而且跨年度的,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为依据,不能提供依据的作无效业绩处理。
( 3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少于 5 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 5 家并少于 13 家时,全部为入围投标人。对在本县内获得县级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 ( 优良样板工程或 “ 双优 ” 样板工地 , 下同 ) 的施工企业 ( 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及携带原件备查 ), 在满足市场准入法定条件下 , 自获奖之日起 , 一年内在本县内可给予其 2 次直接参加需进行资格预审的同类工程项目投标资格 ( 直接入围资格 ); 对在本县内获得省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施工企业 , 自获奖之日起 , 一年内可给予其 6 次投标资格 ; 同一企业在同一时期内 , 有工程项目分别获得县级、市级、省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 , 直接入围资格不累计 , 但可按最高次数计算。
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 13 家时,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择优选取 N 家施工企业作为最后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N=13- 直接入围资格 ) 。
6 、符合性文件检查:资格预审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何一项的,其资格预审不通过。
( 1 )、申报资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 2 )、申报资料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装订、盖章、签名的;
( 3 )、资格预审申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若有)未准时参加资格预审评审会的;
( 4 )、资格预审申报人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的若未能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所提供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份证的;
( 5 )、资格预审申报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能提交本人身份证、职称证、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原件(指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提交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原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提供其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的;所提供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份证的;
( 6 )、资格预审申报人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或不合法或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
( 7 )、资格预审申报人企业营业执照无效或不合法或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
( 8 )、资格预审申报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效或不合法或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
( 9 )、资格预审申报人拟委派负责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满足要求的;
( 10 )、申报资料填写内容涂改而不加盖校对章的;
( 11 )、申报资料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12 )、外来企业未提供在新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备案登记表、不能提供原件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与备案登记表不相符的;
( 13 )、资格预审申报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7 、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 1 )、通过 “ 符合性文件检查 ” 的,除取得 “ 直接入围资格 ” 的企业外,才可进入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 2 )、在 “ 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 中,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择优选取 N 家施工企业作为最后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所有实绩证明文件须在资格预审时当场出示原件审查,不能当场出示原件审查或原件与申报资料不一致的,该项不记分。
( 3 )、如出现 2 家及以上同分时,按 “1 ~ 4” 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入围;如再出现同分时,则比较第 “1” 项得分,高分者入围;如再出现同分时,则比较第 “2” 项得分,高分者入围;依此类推。
( 4 )、如出现从第 “1” 项至最后一项得分均相同者,则采用随机抽取方法:按投标人报名顺序(以当日的资审会签到表为准)由投标人依次从 1 ~ 50 的 50 个号码中随机抽取本单位号码,已抽出的号码不再放回,按投标人随机抽取的号码从大到小排列,取前补足 13 家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8 、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符合性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9 、资格审查入围单位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每份 500 元,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 100 元,(均售后不退)。
10 、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
2) 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oguan.gov.cn )
3) 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
http:// www.xinfeng.gov.cn )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招标公告时间 |
2014 年 4 月 22 、 23 、 24 、 25 、 28 日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建设路 5 号四楼)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
2014 年 4 月 23 ~ 29 日(双体日除外),上午 9:30 ~ 11:30 ,下午2:30 ~ 3:30 报名同时递交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建设路 5 号四楼) |
3 |
资质审查时间、地点(审查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 |
2014 年 4 月 29 日 ,下午 3:30 ~ 5 : 00 时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下午 5:0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建设路 5 号四楼) |
4 |
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 |
2014 年 4 月 29 日 ,下午发售招标文件后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建设路 5 号四楼) |
5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如需要请与招标人联系 |
6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4 年 5 月 7 日 , 12:00 截止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建设路 5 号四楼) |
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4 年 5 月 22 日 ,下午 2:30 ~ 3:0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建设路 5 号四楼) |
8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4 年 5 月 22 日 ,下午 3:00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城建设路 5 号四楼) |
9 |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
新丰县卫生监督所 江生 电话: 13927800095 |
10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叶工
电话: 15914812003 传真: 0751-2267877
电子邮箱: 349294659@qq.com |
11 |
备注 |
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
招 标 单 位: 新丰县卫生监督所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
2014 年4 月18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 (招标人)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后,根据本企业的施工资质、施工技术力量、施工管理能力与特点,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
按照施工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招标人的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 请 单 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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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项目 |
项目部(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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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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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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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职安全生产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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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待施工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现场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简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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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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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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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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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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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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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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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项目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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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m 2 )或工程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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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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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评审表
一、符合性文件检查 |
检查结果 |
1 |
装订、盖章、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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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预审申请函(见 “ 附件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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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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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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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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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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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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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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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必须与参加投标时的施工管理人员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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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经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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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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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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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韶关市以外的企业在新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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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韶关市以外的企业项目管理班子的成员是否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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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
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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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近三年在韶关市( 2011 年 4 月至今)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情况
以企业其中一个项目获得最高分记分,不再记其他获奖项目的分(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和发文材料复印件) |
获得鲁班奖 ( 金杯奖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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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金匠奖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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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优良样板工程或省 “ 双优 ” 样板工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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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县优良样板工程或市 “ 双优 ”样板工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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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三年( 2011 年 4月至今)在韶关市内完成的同类工程(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每完成 1 个同类工程(建筑面积 ≥2000 平方
米的单栋房屋建筑工程) 2 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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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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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两年内( 2012 年4 月至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扣分 |
特别重大事故 -10 分,重大事故 -8 分,较大事故 -6分,一般事故 -4 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提供的,按发生重大事故评分;若在资格预审时及预审后发现参加预审单位提供材料不真实,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如实提供资料的,按资格预审不入围处理) |
-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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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半年内( 2013 年11 月至今)无省、市安全达标检查责令整改项目,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通报指行文处罚、停工整改 |
未被建设部、省、市通报批评 1 次及以上的为 0 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提供的,此项为 -4 分。被建设部通报 1 次 -6 分;被省通报 1 次 -4 分;被市通报 -2 分;被限期整改的 -1 分。以上为 1 次扣分,可累计。 |
-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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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委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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